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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市區道路使用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直轄市、縣(市)市區道路主管機關(以下簡稱主管機關)應依本標準規定,向使用市區道路土地之地面或其上空、地下設置管線或設施者(以下簡稱使用人)計收市區道路使用費(以下簡稱使用費),其收費依使用費收費基準表(如附表)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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