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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74條

各級政府徵收工程受益費以船舶為徵收標的者,其主辦機關規定如左:一、中央由經濟部或交通部辦理。
二、直轄市由建設或交通主管機關辦理。
三、縣(市)由縣(市)政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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