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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土地所有人、占有人或使用人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或第十六條但書提出異議者,應於前二條之通知到達後三十日內,以書面向下水道機構為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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