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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檢查下水道機構各項設施、放流水水質、器材、財務與有關資料及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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