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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用戶排水設備須經下水道機構檢驗合格,始得聯接於下水道。
其檢驗不合格者,下水道機構應限期責令改善。
用戶排水設備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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