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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污水管渠落差在七十五公分以上者,應設置跌落人孔或陰井,並配置跌落(副)管;其管徑規定如下:┌───────────┬───┬────┬────┬───┐│本管管徑(毫公尺)│二百│二百五十│四百至五│六百││││至三百│百││├───────────┼───┼────┼────┼───┤│跌落(副)管管徑(毫公│一百五│二百│二百五十│三百││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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