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管渠設計規定如下:┌──────┬────┬──────┬────┬──────┐│使用人數│一百五十│一百五十一│三百零一│六百零一││(人)│以下│至三百│至六百│至一千│├──────┼────┼──────┼────┼──────┤│污水管渠管徑│一百以上│一百五十以上│二百以上│二百五十以上││(毫公尺)│││││└──────┴────┴──────┴────┴──────┘前項污水管渠使用人數超過一千人者,應依排水區域之計畫污水量計算管徑;管渠非圓形者,以相當斷面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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