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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營建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道路側溝設置規定如下:一、U型側溝設置於道路二側,溝頂舖以預鑄溝蓋板,底槽為半圓形,溝底縱坡應使流速符合第七條之規定。
二、進水口間距為四公尺至十公尺。
三、道路L型側溝橫坡最緩為十分之一,最陡為五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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