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二年辦理優良地圖評選,並於評選活動開始前二個月公告之。前項評選種類如下:一、單幅地圖: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繪製之單幅地圖。二、地圖集:指多幅地圖彙集成冊之圖集。三、電子地圖: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採數值方式繪製而成之數值地圖。四、網站地圖:指將電子地圖或影像圖檔建置於網站上,提供使用者查詢或檢視之地圖。五、地球儀:指將實際地表資訊以所代表之符號繪製之地球縮小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