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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辦理註銷租約登記時,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有關重劃前後土地對照清冊,發交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逕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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