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條辦理重劃土地分配程序如左:一、公告停止受理土地權利移轉及設定負擔登記。二、協議合併。三、編造土地分配卡。四、計算重劃後每分配區可分配面積及繪製土地分配作業圖。五、計算每公頃土地應負擔農路、水路用地及工程費額或抵費地面積。六、辦理土地交換分配。七、編製土地分配結果圖冊。六、土地分配結果公告及通知。九、異議處理。十、分宗測量釘樁及交接土地。十一、編製重劃後土地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