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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租賃住宅管理人員訓練發證及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全國聯合會應將辦理管理人員訓練及測驗之每班學員名冊、出缺席紀錄、經費收支、師資名冊及測驗成績等資料建檔保存至少五年,並得以電子檔案方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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