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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地籍總歸戶資料之利用,應於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為之,並與蒐集之特定目的相符。
但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十六條但書所定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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