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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4條

戶地測量採數值法測繪者,其界址點間坐標計算邊長與實測邊長之差不得超過下列限制:一、市地:2公分+0.3公分√S(S係邊長,以公尺為單位)二、農地:4公分+1公分√S三、山地:8公分+2公分√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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