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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0條

戶地測量之比例尺如下:一、二百五十分之一。
二、五百分之一。
三、一千分之一。
四、二千五百分之一。
五、五千分之一。
六、一萬分之一。
前項比例尺於特殊繁榮或荒僻地方得增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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