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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60條

圖根測量之距離量測得以鋼捲尺或電子測距儀測定之。
以鋼捲尺施測者,其結果應加下列之改正:一、標準尺長之改正。
二、傾斜改正。
三、化歸至平均海水面長度之改正。
以電子測距儀施測者,其結果應加下列之改正:一、頻率偏差改正。
二、傾斜改正。
三、化歸至平均海水面長度之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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