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89條

分割後之建物,除將其中一棟維持原建號外,其他各棟以該地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
新編列之建號,應登載於建號管理簿。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