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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88條

已登記之建物申辦分割,以分割處已有定著可為分隔之樓地板或牆壁,且法令並無禁止分割者為限。
申請建物分割,應填具申請書檢附分割位置圖說及編列門牌號證明文件為之。
經法院判決分割者,依法院確定判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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