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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71條

段接續一覽圖之比例尺如下。
但必要時得變動之:一、地籍原圖為五百分之一者,縮製為五千分之一。
二、地籍原圖為一千分之一者,縮製為一萬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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