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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6條

地籍原圖之圖廓用紅色二號線。
宗地之界址,以黑色二號線,依實測鉛筆線描繪。
未確定之界址,暫用鉛筆虛線描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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