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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籍測量實施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07條

下列各種點位,除另有規定外,應於實施航空攝影前布設航測標:一、界址點。
二、都市計畫樁。
三、圖根點。
四、基本控制點(三角點、精密導線點、衛星控制點、水準點。
)五、像片控制點。
六、加密控制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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