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政士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地政士證書或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遺失、滅失或污損,得備具下列書件,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地政士證書:一、申請書。
二、證書污損者,原證書。
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