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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地政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直轄市及過半數之縣(市)地政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
但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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