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本法第五十六條第一項所定外國人,指外國自然人或法人;外國組織,指外國團體、機構或國際組織。前項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從事測繪業務,區分為辦理專案測繪業務及經營測繪業。前項所定專案測繪業務,指我國自然人、法人、團體或機構基於公共利益需要,經許可與外國人或外國組織合作辦理之測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