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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利用海水、海流、風力生產能源或其他相關活動,應經中華民國政府許可;其許可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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