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經紀業與委託人簽訂委託契約書後,方得刊登廣告及銷售。
前項廣告及銷售內容,應與事實相符,並註明經紀業名稱。
廣告及銷售內容與事實不符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