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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經紀人員應專任一經紀業,並不得為自己或他經紀業執行仲介或代銷業務。
但經所屬經紀業同意為他經紀業執行業務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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