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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不動產估價師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於核發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後,應刊登政府公報,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撤銷或廢止開業資格並註銷開業證書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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