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條勘估標的之總成本應包括之各項成本及相關費用如下:一、營造或施工費。二、規劃設計費。三、廣告費、銷售費。四、管理費。五、稅捐及其他負擔。六、資本利息。七、開發或建築利潤。前項勘估標的為土地或包含土地者,總成本應加計價格日期當時之土地價格。總成本各項計算過程應核實填寫於成本價格計算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