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條成本法估價除依第十一條規定蒐集資料外,另得視需要申請及蒐集下列土地及建物所需資料:一、土地開發及建築構想計畫書。二、設計圖說。三、相關許可或執照。四、施工計畫書。五、竣工圖。六、使用執照。七、登記(簿)謄本或建物平面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