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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4條

登記機關接收登記申請書時,應即收件,並記載收件有關事項於收件簿與登記申請書。
前項收件,應按接收申請之先後編列收件號數,登記機關並應給與申請人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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