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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37條

土地登記之申請,委託代理人為之者,應附具委託書;其委託複代理人者,並應出具委託複代理人之委託書。
但登記申請書已載明委託關係者,不在此限。
前項代理人或複代理人,代理申請登記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親自到場,並由登記機關核對其身分。
地政士代理以網路申請登記,並經電子憑證確認身分者,得免依前項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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