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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40條

同一土地經辦理查封、假扣押或假處分登記後,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再囑託為查封、假扣押或假處分登記時,登記機關應不予受理,並復知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已辦理登記之日期及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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