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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重新建築費用求得後,應由該費用總額內減去因時間經歷所受損耗,即為該建築改良物之現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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