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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法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依土地法第二十八條限制土地面積最高額之標準,應分別宅地、農地、興辦事業等用地。
宅地以十畝為限,農地以其純收益足供一家十口之生活為限,興辦事業用地視其事業規模之大小定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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