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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法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54條

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於土地徵收地價補償完畢後,應將辦理經過情形,陳報中央地政機關核准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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