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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93條

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征收,並限制其建築。
但臨時性質之建築,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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