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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48條

土地總登記,依左列次序辦理。
一、調查地籍。
二、公布登記區及登記期限。
三、接收文件。
四、審查并公告。
五、登記發給書狀并造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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