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條籌備會之任務如下:一、勘選擬辦重劃範圍。二、調查重劃區現況。三、舉辦座談會說明重劃意旨。四、向有關機關申請提供地籍資料及技術指導。五、擬訂開發計畫書、圖。六、擬訂重劃計畫書、圖。七、擬訂重劃會章程草案。八、召開第一次會員大會。籌備會之任務於重劃會成立後自動解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