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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土地所有權人辦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地政目

法規章節: 第49條

重劃區及其相關地區之公共設施,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協調有關機關優先於重劃完成後二年內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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