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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儲蓄互助社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更名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協會就審查合格之案件,應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證明書(如附件二)。
儲蓄互助社得持前項證明書向該管地政事務所申請更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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