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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會整理及解散重行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教育會經解散後,應即重行組織。
其重新組織之程序依本法及其施行細則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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