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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會整理及解散重行組織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教育會之整理,於整理小組成立之次日起三個月完成,必要時由主管機關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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