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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21條

教育會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依本法第三十條通知會員(代表)及報請該管主管機關派員列席時,應載明會議種類、時間、地點,並附送會議議程。
其議事涉及目的事業者,並得同時報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教育會舉行理事會議或監事會議,如有必要得報請該管主管機關派員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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