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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會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35條

教育會之經費收入如下:一、入會費:於入會時一次繳納之。
二、常年會費:每年繳納之。
三、會員捐助。
四、事業費。
五、委託收益。
六、基金及其孳息。
七、政府補助。
八、其他收入。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繳納之數額及收取辦法,應由各該教育會於章程中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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