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條教育會章程應載明左列事項:一、名稱。二、宗旨。三、區域。四、會址。五、任務。六、組織。七、會員入會、出會及除名。八、會員之權利與義務。九、會員代表及理事、監事之名額、權限、任期及選任與解任。十、會務工作人員之職稱、名額、聘僱及解職。十一、會議。十二、經費及會計。十三、章程修改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