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46條

商業團體依本法第七十四條所為之改正,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商業團體依本法第七十四條修改章程增加理事、監事名額,並於現任理事、監事任期屆滿前增選理事、監事者,其增選之理事監事任期,至現任之任期屆滿之日止。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