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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社會團體應依據會計憑證,將會計事項登載於會計帳簿。
前項會計事項,指資產、負債、基金暨餘絀、收入及支出發生增減變化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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