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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社會團體財務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社會團體之財務查核由監事會為之。
監事會於定期舉行監事會議時依規定之職權執行定期查核,必要時得舉行臨時監事會議執行臨時查核。
主管機關得視實際需要抽查社會團體之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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