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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合作社選舉罷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合作及人民團體目

法規章節: 第44條

合作社之被申請罷免人得出席罷免會議,並於會議時補充答辯。
但不得擔任會議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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